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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如何推进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解读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27     作者:芈 峤

不久前,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青海省在推进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条例》的出台为青海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谋定了怎样的方向?《条例》具体怎么实施,有哪些需要关注的重点?近日,青海日报邀请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权威解读。

《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工作时指出“要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为新时代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盐湖产业顶层设计日臻完善,规模质量稳步提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生产要素保障有力,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但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企业竞争能力不强、产业关联度不高、创新发展能力不足、资源无序开发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统筹推进盐湖资源有序开发,促进盐湖产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有必要制定《条例》。《条例》的出台,填补了长期以来我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缺乏地方性法规引领的空白,也标志着今后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条例》适用范围、适用主体是什么?

《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活动。

《条例》适用主体是与盐湖资源的勘查、开采、保护、开发、利用相关的各类主体。

《条例》如何定义盐湖产业和盐湖企业?

本条例所称盐湖产业,是指从事盐湖资源的勘查、开采、保护、开发、利用的相关产业。

本条例所称盐湖企业,是指从事盐湖资源的勘查、开采、保护、开发、利用的企业。

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条例》规定: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绿色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发展,合理布局、集群发展,开放合作、互利发展。

《条例》的基本框架是如何布局的?

《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要素配置、服务保障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盐湖产业有关定义、部门职责、宣传、奖励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生态保护。对盐湖资源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准入、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依法开采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绿色发展。对盐湖产业绿色发展有关的产业规划、招商引资、产业集群、绿色制造、技术改造、标准制定、品牌管理、特色旅游融合发展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科技创新。对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所需的科技创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智慧盐湖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要素配置。对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经费、基金、融资、用地、用水、用能、人才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服务保障。对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梯度培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督促企业合规经营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附则。对条例施行时间及废止《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进行了说明。

《条例》在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一)省人民政府和涉及盐湖产业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盐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利用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盐湖产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品开发、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的支持力度。

(四)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积极探索设立盐湖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盐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及全产业链建设等,推进盐湖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五)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盐湖企业提供多元化、差异化融资服务。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盐湖产业用地保障,提升土地开发强度和空间利用效率,严格用地分区管控,优化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支持盐湖企业按照规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降低用地成本。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产,严格区域用水总量管理,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盐湖产业体系,严格执行水资源行政许可,强化水资源监管执法,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配置水资源。

盐湖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完善盐湖产业用能体系,优化用能结构,提高盐湖产业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协调油气资源供应增量,拓宽煤炭资源供应渠道,加强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用能保障。

(九)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降低盐湖产品运输成本的综合性支持政策,加快构建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提高盐湖产品大规模、跨区域流通效率。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并按照规定给予激励支持。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打造产教融合载体,培养盐湖产业专业人才。

《条例》就加强盐湖资源保护作出了哪些规定?

(一)盐湖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准入,强化盐湖资源开发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盐湖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矿区生态修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盐湖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盐湖企业应当加强盐湖资源的动态监测。

(五)从事盐湖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在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承担哪些责任?

省人民政府和涉及盐湖产业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盐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涉及盐湖产业的园区管理机构根据职责负责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

《条例》与《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有何关系?

《条例》对《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进行了充分借鉴和吸收,同时《条例》规定2001年6月1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自何时起施行?

《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