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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有感有效打造 民族团结进步“青海样板”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27     作者:张晓英

青海,地处世界屋脊,昆仑山、阿尼玛卿山、巴颜喀拉山在这里连绵起伏,长江、黄河、澜沧江在这里发源,是“中华水塔”、山宗水源。

青海,联疆络藏、通甘达川,是戍边守关、承东启西的枢纽。

青海,多民族共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最高、民族区域自治面积最大的省份。

特殊的省情,赋予了青海“民族工作大省”这一重大使命。

“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殷殷嘱托,谨记于心、笃之于行。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为牵引,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扎实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青海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列。

高位推动 高质推进

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蹄疾步稳”

作为全国民族工作大省,青海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坚持高位推动、高质推进,久久为功、绵绵用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蹄疾步稳。

2003年青海在全国首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2013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决定,通过“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进”,在2020年青海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党中央出台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支持青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省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政策支撑、督促落实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省委省政府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作为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工作常抓不懈。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擦亮民族团结品牌底色”。省委省政府先后多次召开涉民族工作专题会议,印发《“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等文件,出台的平安青海建设、美丽青海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和政策性文件都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部署推动。

今年1月4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推进会在西宁召开。这是新年伊始省委召开的第一个全省性会议,会议提出了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丰富交往交流交融平台载体、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社区石榴籽家园建设、铸牢示范市创建等五个方面作示范的目标,确保了高位推进的工作态势。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我们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实行省委书记、省长“双组长”制;建立省州县乡四级党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的领导体制;将创建工作作为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必须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确保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得到切实落实。

守正创新 完善机制

为民族团结进步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保驾护航”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对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亦如此。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这是青海省第一部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的地方性法规。在高度总结青海省长期以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推进创建工作实践中,建立了民委委员新机制,将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纳入委员单位,委员单位扩大到34个,形成了政治引领、党建统领、党政同责、社会同创、全民共建的大创建格局。特别是在全国首创民族团结专项考核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国首创奖励机制等,探索建立经费和队伍保障机制、示范动态管理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模范典型定期表彰机制,通过一系列创新性制度举措,推动示范省创建常做常新,纵深推进。

目前,全省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62个、示范单位33个、教育基地9个,命名494个省级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示范点,选树全国模范典型271个,省、市、县三级先进典型3700多个,全省所有市州和93%的县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成绩鼓舞人心,成绩更催人奋进。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列的新的更高目标。

今年4月,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为导向和标尺,结合实际,率先出台了《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以全新的指标、更严的标准,使创建工作始终围绕主线、突出主线、服务主线、践行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从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深度转变。

在青海,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把有利于增进共同性,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例如,全省6个自治州制定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果洛藏族自治州出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约》,西宁市和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探索制定铸牢工作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地方立法,把创建工作确定为各部门法定职责和全体公民的自觉遵守。

强化宣传 丰富载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我的家庭是一个多民族融合家庭,听说我父母的婚礼融合了汉族和藏族的传统婚姻风俗,让双方的亲友感受到了两种民族文化的魅力,两个家庭在婚姻的桥梁下更加和睦幸福,相互尊重,理解和包容。在我们的社区里,各族居民和谐共处,我们一起庆祝传统节日,分享彼此的美食,共同参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也更加坚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心。”来自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参赛选手李玉虎站在舞台上用国家通用语言向在场的观众分享着自己的故事。

语言通,心则通。9月11日,2024年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自1982年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这是青海第43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9月13日,青海省少数民族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电视演讲大赛决赛在西宁举行。参赛对象为全省18岁至50岁的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此次演讲大赛也是今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1项主题活动之一。

坚持把思想教育引领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所有班次和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打造精品课程。加强国民教育,在小学初中开设民族团结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政课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在高校、高职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推动《概论》学习进学校、进课堂、进阵地、进寺院、进教育基地。积极发挥“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石榴籽”宣讲队、马背宣讲团等基层宣传队伍作用,用各族群众喜欢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把党的惠民政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到千家万户。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近年来,相继创作《金城公主》《那时,金银花开》《河湟》等一大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的精品力作,举办全省农牧民歌手大赛、原创舞蹈大赛、戏曲进乡村、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优秀剧(节)目展演等,在推动各民族文化创新性发展中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深化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首部原创歌剧《青春铸剑221》获第五届中国歌剧节优秀剧目奖,累计打造41个全国和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力度,深化农牧区移风易俗。加大历史文物挖掘利用,大力弘扬瞿昙寺、洪水泉清真寺等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发掘丁都普巴、宗日、夏尔雅玛可布及热水墓群遗址,投入资金实施国家文物维修保护,让遗迹说话、让文物发声,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青海故事。

始终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途径,发挥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机制作用,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创造便利条件、广泛宣传动员等方式,推动基层干部、青少年、各族群众走出青海、融入全国,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互嵌发展格局。

大美青海,美在山青水绿、天高云阔,美在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更美在全省各族儿女心相通、情相连,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手牵手、肩并肩,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