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10月14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先后制定印发《青海省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强化全省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促进我省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审批方面,各地从资质条件上守住把好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入口关”第一道关口,把好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入口关”,对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单位的资质开展实质性审查。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充分利用青海省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完善许可流程,公布办事指南,为申请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共享,对可以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加强与综合审批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助完善许可审批流程,及时对接许可信息。
在监管方面,各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规范化用工的指导服务,加强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依法合规意识。支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建设,鼓励支持行业协会根据劳务派遣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劳务派遣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遵守服务标准。持续健全全省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全面掌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设立分、子公司和派遣劳动者情况,加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注册地及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地人社部门的跨地区监管。
各地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方式,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拖欠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及超法定范围、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