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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组合拳” 为消费者带来“真金白银”购房实惠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10-15     作者:杨红霞

黄南新闻网讯   签订购房买卖合同393套,销售面积4.86万平方米,销售金额达到2.61亿元。这是海东市自10月1日推出金秋购房活动以来,截至10月14日的新房交易量。自今年9月28日《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发布以来,青海各地积极推出各类优惠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发布后,西宁市、海东市根据当地情况分别推出《西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政策措施》《海东市落实“一城一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政策优惠直达市场主体和群众,最大程度、最快速度释放政策红利。

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西宁市对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单缴存职工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多子女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海东市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在最高基础上增加20万元。

降低个人贷款利率。西宁、海东两市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西宁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落实住房补贴、税费优惠。为鼓励购房,省级财政给予西宁和海东两市补助资金用于发放购房补贴。西宁市以10月1日至20日完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为准,购房人可享受2万元购房补贴。海东市对河湟新区、乐都区、平安区的购房者,根据购房面积提供1万元或2万元的补贴。西宁市还对一年内出售并重修购买住房的纳税人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