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10月24日,西宁市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青海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在湟中区拦隆口镇占岭顶林区放归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和雕鸮。
当天,放归的2只雕鸮、4只红隼,是近两年来湟中区在西纳川片区救助的部分野生动物,在青海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救助后,达到了放生标准。
近年来,湟中区造林绿化成果取得显著成效,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室副主任陈晓军介绍,2023年至今,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共救助各类野生动物59只,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大鵟、赤麻鸭,以及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绿翅鸭、雉鸡、朱雀等。
陈晓军说,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充分利用重点时间节点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户外巡护执法,利用“网盾行动”“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生物多样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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