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多年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形式,注册数量不断攀升。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设企业1002.9万户,增长15.6%。然而,部分企业在退出市场的过程中存在秩序、效率等问题,不利于激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动力和活力。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高效有序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是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特征,也有社会主义制度所赋予的独特性。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高级实现形式,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备成熟,不仅有利于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有利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制,克服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而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企业合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制度。制度化的市场退出机制可净化市场主体、提升资源高效优化配置、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进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进而推动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完善,助力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秩序构建。制度化的企业退出机制既强调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也重视政府在企业退出中的调控功能。从宏观层面来说,公平要求一视同仁对待各类企业组织形式。当企业出现法定的市场退出条件时,就应合法、有序地退出市场,使市场发展与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相适应。在这一过程中,除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企业退出不应受非市场因素的影响,政府不应干预企业“生老病死”。从微观层面来说,公平意味着在企业市场退出环节能够有效平衡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主体的现实利益,以实现权益保护的平衡。除此之外,完善的企业退出机制还具有优化市场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秩序是事物发展进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秩序是公平的保证,公平是秩序追求的结果。市场主体的有序退出,有利于实现市场机制的高效运转,营造健康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从而实现高水平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商环境改善。营商环境本质上是制度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优化制度供给。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不仅应当贯穿于企业的设立、运营中,还应当体现在企业的退出环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营商环境改善离不开制度化的企业退出机制推动。目前,世界银行推出的《营商环境报告》涵盖了衡量开办企业、位置选择、资金获取、日常经营和商业环境安全等方面内容,其中商业环境安全下含的一级指标就包含了企业市场退出制度。健全的企业退出机制对营商环境的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而言,一是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企业退出机制针对的是经营不善、发展低效等无法继续运营的企业,即使对这类企业提供更多的资源也难以恢复其经济活力,基于此,按照有序的规则使其退出市场,有利于推动市场资源重组,为高质量发展的企业提供更多发展资源。二是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企业退出机制可有效解决企业退出难的问题,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与此同时,负债率高的企业申请退出市场也有利于降低市场整体债务率,为其他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投资动力。除此之外,好的营商环境也为企业以较低成本退出市场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退出市场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
总之,健全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发挥其对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推动作用,不仅有助于保障交易安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发展,也为拓宽市场领域、成就经济发展新事业创造了更多发展空间,是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者:宋玉霞,单位: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