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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一旅店拒不整改被处罚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12-24    

临近岁末年初,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公安局反恐大队按照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涉恐突出问题的防范和打击整治,在“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及“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统筹牵引下,通过日常检查发现,一旅店未按规定进行实名认证和登记,对该旅店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口头警告后仍未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该旅店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旅馆必须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否则主管部门将予以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馆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信息,坚持一人一证件原则,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玉树州公安局反恐支队)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