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进一步调动全民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竞相创优的工作局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6号)和《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的实施方案》(青办发〔2016〕20号)要求,经达标自验、逐级申报、考评验收,拟对通过验收的9个县(区)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县。
现将拟命名的地区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日(共5天),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创建办反映。
公示名单
西宁市城北区
海东市平安区、民和县
黄南州同仁县、泽库县
玉树州杂多县、称多县、曲麻莱县
果洛州久治县
联系电话:0971—8482405
传真:0971—8458222
电子邮件:qhmztj@163.com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6号(邮编:810000)
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