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1月5日,两个督察组召开动员汇报会,第一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第二督察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张文魁分别出席并讲话。
本次例行督察主要针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开展督察,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下沉督察等形式开展。督察结束后将形成报告,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有关市州反馈。例行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督促有关方面立即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采取案件交办、约见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将按有关权限和程序移送有关部门。
督察组于2022年1月5日至1月14日期间设立值班电话:海东市0972-8213379,黄南州0973-8317808;邮箱:海东市A003号邮政信箱、黄南州A002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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