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青海发展更有“温度”民生答卷更有“厚度”
我省发布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
黄南新闻网讯 3月25日,我省召开2022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公布2022年全省民生实事十大工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紧紧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持续发力,通过不断改进征集方式,扎实有力推进项目实施,办成了一大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全省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我省安排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民生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增实效,通过下大力气办好各项民生工程,着力解决供给不够足、机制不够活、保障不够准、质量不够高等问题,推动青海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民生答卷更有“厚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通过总结经验做法,分析查找不足,省委、省政府对项目征集和安排方式作了改进:一是开展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群众满意度调查。在发布省长公开信征集2022年项目清单的同时,面向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对2021年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共收到181条,对满意度低于95%的项目(共6项:不动产权证办理、婴幼儿照护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缓解城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由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后,再次纳入2022年目标任务。二是更加注重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议。强化民意导向,继续联动多渠道征集民生项目建议,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线基层干部群众、督察、审计和信访等反映的问题作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目标,重点选取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项作为民生项目,倒逼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让各地、各部门落实民生实事的过程,成为省政府推动工作的手段,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服务软实力和公信力。
通过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470条,其中: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省长公开信收到181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集中反映事项210条;省级各部门反馈建议48条;梳理审计、督查、信访反映的突出民生问题31条。经反复筛选,省委、省政府最终确定了就业促进、教育提质、住房改善、健康青海等10类47项民生实事工程。
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具体内容:
就业促进工程
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300余场次,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6000个,建设省级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不少于30个,发放各类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不少于4500万元。做好易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工作,促进有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尽快就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
教育提质工程
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和生均拨款制度,提高涉藏州县学前到高中教育资助标准,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校内课后服务水平。新建、改扩建50所基础教育学校,改善办园办学条件。选派500名支教教师实施“组团式”支教帮扶,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1.5万人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支持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各建设1幢学生宿舍楼。
住房改善工程
持续推进全省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力争解决85个小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实施(开工)4.09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节能保温、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整体改造水平。对符合改造条件且群众意愿强烈的小区,加装老旧小区住宅电梯100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实施(开工)6707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和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推进农牧民危房(抗震)改造,为6078户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更好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健康青海工程
推进实施包虫病、结核病防治项目,分别筛查人群(可疑人员)12万人和1.5万人,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发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乱收费、误诊错诊乱诊等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对商保公司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及绩效评价,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大对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明码标价检查力度,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药品消费权益。通过省级优秀专家对下坐诊、扩大远程医疗覆盖面、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与培训等方式,提升能力不足医疗机构常见病诊疗水平。继续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动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优化门诊就医服务和管理,提高就医结算效率。依托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医疗自助一体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丰富医保结算方式,减少患者缴费排队时间。继续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切实减轻职工群众医疗负担。实施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32大类5000批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关爱扶助工程
对养老服务流程、项目、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及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险公共服务,逐步推动更多社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方便群众查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等,提升12333人社政策咨询服务能力,电话热线综合接通率达到80%以上。力争全省托育服务机构数量较2021年增加10%以上,逐步解决婴幼儿无人照料问题。健全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负担。开展农牧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17万人次,救助300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两癌”患病妇女。为32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1万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400名高中、大学阶段接受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
乡村建设工程
遴选200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着力打造“青海样板”。开工建设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和10个美丽城镇。推进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完成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动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实现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全覆盖。
生态环保工程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推进2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确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庄占比达到国家下达2%的年度目标任务。以电能替代为主要路径,实施去煤供暖,有序推进兴海县、共和县、同德县、贵南县、河南县清洁供暖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海西州北方地区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建设。将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区纳入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加强农田灌溉前水质检测,保障农田灌溉水质达标。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83%,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文化惠民工程
新开工西宁市山地体育公园、黄南藏族自治州和果洛藏族自治州体育公园以及海南藏族自治州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成投运海东市、黄南州40公里健身步道项目。开展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600场次。为全省农牧区群众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服务5万场次。加大固定放映室建设力度,建成7家固定放映室,逐步改善基层群众观影条件。打造2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培育20个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为全省民族地区5.82万农牧户置换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为108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施提供维护服务。
维权便民工程
大力开展司法办案活动专项审查评议,及时纠正审判执行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健全完善源头治理。组织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规范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诉讼服务便捷化水平。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标准,对物业公司等重点行业收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清理整治不合理收费。依法查处整治物业公司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现象。推进网格和网格员统一编码工作,严格网格事务准入,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交通物流工程
开展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规范化提升行动,县级规范化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覆盖率达到60%。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安装智能快件(信包)箱150组,新建快递服务站100个,快递服务建制村覆盖率达到70%,有效解决农牧民收寄快递难题。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发展县域物流“统仓共配”模式,实现县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整合县域快递资源达到80%以上,乡村站点“多站合一”比例超过50%,县域寄递物流平均价格较2021年下降15%以上、配送时限缩短1/3以上。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排查整改工作,对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或群众投诉反映的信号灯设置问题及时进行调整。通过适当加宽道路桥梁、城市主干道桥隧道化改造、建设城市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基础设施,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科学划定、增加45处允许居民在夜间、周末和法定假期停车的路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居民重点时段停车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