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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来源: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1-10-29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1〕第11号

2021年10月28日0时20分,西宁市新增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蔡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号),男,59岁,现住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12号国税局家属院。10月28日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沈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2号),女,59岁,现住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12号国税局家属院,系蔡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号)的妻子。10月28日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董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3号),女,80岁,现住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12号国税局家属院,系蔡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号)的岳母。10月28日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已对上述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相关地区已采取封控管控等措施。因我州干部群众近期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量大,人员流动较大,疫情传播风险高。决定从10月28日起,凡是我州外出返州人员均进行报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10月10日以来从国内疫情发生地来州返州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行程史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10月17日曾乘坐过D2746、D2758、K1309列车相关联人员,主动到辖区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备。

三、家住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12号国税局家属院(17日以后)人员或与确诊者以及密接者有交集的人员到辖区或疾控中心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

四、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做到非必须不出省、非必要不离州,不聚集、不聚餐。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自觉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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