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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4号)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1-12-31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号)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来青返青人员管理服务。严格做好“两站一场”和省界交通隘口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要求,所有来青返青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就地就近进行核酸检测,未出具检测结果前就地就近管控。所有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内有疫情发生地来青返青人员均按规定实施隔离管控。
二、从严控制人员外出。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严格限制省内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疫情的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引导干部职工不外出、少外出,倡导就地过年。所有外出人员返回后须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加强高风险人群管理服务。“两站一场”、集中隔离场所、确诊病例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冷链物流、农副产品集散地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密核酸检测频次,人员实行闭环管理。要尽量避免出省,确需出行的须先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单位报备后方可出省。邮递外卖等物流相关人员,要加强配送物品管理,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加强个人防护。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规范诊治可疑病例,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和留观。
四、切实落实重点场所管理措施。各类重点场所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场所环境通风消杀等措施,重点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排查。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各类交通工具严格控制载客率,加强定期消杀。养老院、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严格执行封闭管理。涉冷链和进口货物运输、加工、存储、销售企业加强货物表面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五、从严管理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减少培训、会议和各类活动,一般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六、强化个人防护管理。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持续巩固良好卫生防病习惯,尽量减少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和在人群聚集场所停留时间。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主动接种加强免疫疫苗。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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