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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黄南州“八个严禁”确保清明节更“清明”

来源: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02    

清明节来临之际,黄南州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明确“八个严禁”纪律要求,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走亲访友期间接受下属单位、基层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及赠送的礼品礼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各类酒局饭局。严禁祭扫活动铺张浪费。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或值班电话不畅通。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禁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参与赌博、酒驾醉驾,倡导带头做清明节的“清廉人”“文明人”。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州纪委监委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973-12388、8722387),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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