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来源: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2022-05-25    

发布人: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宝恩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全省4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生活水平全面提升

大力发展牦牛、青稞、乡村旅游、民族手工艺等高原特色扶贫产业,逐年增加贫困群众稳岗就业人数,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196元增加到2020年的10504元,年均增长36.8%,比全省平均增幅高27.6个百分点,控辍保学工作经验被教育部向全国推广,包虫病、肺结核等地方病得到有效遏制,25.2万户农牧民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旧房改造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

基础条件日益改善

30.2万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道路硬化率、客车通达率、光纤宽带率均达100%,162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并网发电,大电网覆盖和离网光伏能够满足脱贫群众用电需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8%,乡村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

基层治理显著提升

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不断增强。全省414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全面“破零”,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1.49万名,基层治理力量全面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快速成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在全国率先开展“精神脱贫”,通过志智双扶,贫困群众主动脱贫增收的意识显著增强。禁杀惜售、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脱贫群众发自内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45名先进个人、35个先进集体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互助县班彦村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乡村振兴“八大行动”为牵引,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狠抓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衔接实现平稳有序。各级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调整加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新一轮向1716个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5221人,有效衔接工作力量全面加强、工作体系更加顺畅。构建形成“1+5+7+N”政策体系,保持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低保等普惠性政策连续稳定,实现了向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

脱贫成果全面巩固。建立“241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80.6%的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总体可控。继续加大产业和就业帮扶力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50%以上,且逐年提高,去年实现20.8万脱贫群众和边缘易致贫群众稳定就业。脱贫地区群众和脱贫人口收入持续提高,2021年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801元,高于全省农牧民收入增幅2.1个百分点。“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质量不断提升,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05%,脱贫群众基本医疗参保率、农村牧区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率均达100%等,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

聚焦重点推动工作。全省15个原深度贫困县全部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合实际确定了1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出22项省级帮扶支持举措,加快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出台《青海省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去年选取39个乡镇、225个村开展试点基础上,今年再选取200个村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协作帮扶开创新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率团赴江苏省考察对接,强力推动苏青协作工作落实。江苏省在继续帮扶西宁市和海东市的基础上,15个县区与我省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结对关系,帮扶范围扩大到全省,2021年度落实协作资金8.59亿元,较2020年增加4.52亿元,增长了1倍多,协作范围之广、帮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农民主体地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顺利完成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之间农村“厕所革命”交接。制定《青海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坚持规划引领,整合部门资源,通过分类分阶段滚动实施,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真正成为“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宜居宜业幸福之地。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