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对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达94.6%

来源: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2022-05-25    

发布人: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田奎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测评显示,五年来群众对

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扛起政治监督责任,坚决做到党中央有号召、总书记有号令、省委有部署、纪检监察见行动,始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开展清单式监督,严肃查处木里矿区非法采煤、违建楼堂馆所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等背后的失职失责、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违建别墅、人防系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聚焦“六稳”“六保”、落实“三新一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

五年来,共对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69个党组织和1708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1个党组织被改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滥权腐败案件,严肃惩治大搞权钱交易、危害金融安全的腐败分子,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重拳清理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国企蛀虫,深挖严查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王剑锋、王丽、任三动、王兴富、孔祥辉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惩治震慑、制度防范和思想教育有效贯通起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有效发挥了教育警醒和惩戒挽救功能。

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989件,处分7824人,移送检察机关554人,与前五年相比,立案上升346%。省纪委监委查处省管干部案件123件,处分125人,与前五年相比,立案上升150%。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有2145人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或主动投案,执纪执法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党风政风焕然一新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把查纠问题与培育弘扬新风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小切口作大文章,系统抓、抓系统,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治理,持续整治“推、拖、怕、贪”等作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刹享乐奢靡之风,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治理顽瘴痼疾久久为功,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新风正气成为常态。

五年来,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524起,处分处理144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8起;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79起,处分处理767人,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越擦越亮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坚持把常规、专项和巡视“回头看”贯通结合起来,实现了一届省委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十三届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数、移交问题线索数分别是上一届的6.5倍和1.1倍,注重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效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做到一体谋划、部署、推动,初步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条、全省一盘棋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

五年来,省委巡视共发现问题7848个,完成整改7040个,完成率89.7%,移交问题线索5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2人,组织处理19人,诫勉谈话204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市县党委巡察共发现问题5.9万余个,移交问题线索19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1人,组织处理453人,诫勉谈话406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政治巡视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持续增强。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深入治理脱贫攻坚的“绊脚石”、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落实惠民政策的“肠梗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分行业排查、分领域整治,严查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基层腐败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做法被中央纪委推广。

五年来,共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44件,处分处理272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70起、2183人。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87起,处分处理4386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898起,处分处理1238人,移送司法机关56人,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一招”,坚持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统领牵引,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以监察体制改革提升效能,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融合圆满完成,与纪委合署办公;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套保障,内设机构调整优化,力量向一线倾斜;派驻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督全覆盖,监督“探头”作用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五年来,先后建立完善制度122项,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解决基层短板弱项,探索实践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的做法,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纪律部队”,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勇于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五年来,全省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2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组织处理216人,移送检察机关10人,以严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