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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科学发展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9-09-23     作者:姚 斌

黄南藏族自治州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要求,也是确保如期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政治任务;既是对长期以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践成果的巩固和提升,也是新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科学发展的承接和创新。

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是黄南最大的实际,推动经济社会追赶发展是现阶段最紧迫最艰巨的任务,也是解决目前所有问题的关键。为此,该州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抓手,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用足用活国家差别化的支持政策,加快构建符合黄南实际的产业体系,稳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后劲,不断提升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使各族群众在经济追赶式发展中享受到更多的民生红利,将“团结、和谐、发展、奔小康”作为主基调主旋律,让黄南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厚度、有保障。

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对发展任务重、稳定风险大的黄南来说更显得难能可贵。为此,该州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抓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苗头性问题,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使之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有利于维护团结进步,有利于打好进攻仗,掌握主动权,确保实现长治久安。

黄南州是藏族人口占多数的多民族聚集区,长期以来,藏、蒙古、汉、回、土、撒拉等17个民族在这片土地上唇齿相依、休戚与共、共同生活,必须长期坚持不懈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工作。该州大力推行“一把手”负责制、部门分工制等五项机制,注重做好以“民族团结进步 +”为核心的结合文章,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主阵地作用,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独具特色、成效明显的创建工作。

当前,该州累计创建省州县三级先进地区、乡镇等386家,四县均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河南县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由此初步构建起了机制保障、示范引领、全民参与、整体联动的创建格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