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郑重宣示全党必须紧紧扭住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集中一切力量,排除一切干扰,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和“十四五”医保事业发展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建设,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坚定的历史自信,咬定目标不动摇、狠抓落实不松劲,在推动新时代医保事业发展中彰显新担当、贡献新力量。
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不断锤炼更加过硬的政治品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更加坚定自觉地忠诚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保持理论清醒,坚定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道不变、志不改,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贯通起来,多读原著、勤学原文、深悟原理,强化理论武装、保持理论清醒、坚定理论自信,确保医保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前进。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转化为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做到心中有民、人民至上,不断厚植医保高质量发展的群众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医保作为重要民生部门,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创新思路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举措,才能取信于民、赢得民心。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让参保群众更“暖心”。要紧紧围绕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稳定医保住院待遇,稳步提高门诊标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补充医疗保险,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要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和范围,扎实推进DRG/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医保目录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让参保群众更“舒心”。随着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保需求加快释放,对医保工作寄予更高期望,希望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要进一步理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体制,实现医保服务“零距离”;要实施医保服务示范工程,推进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建设,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方式,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要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建立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上下联通、左右贯通,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持续强化基金监管让参保群众更“安心”。要充分利用飞行检查利器,统筹日常检查、智能检查、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在规范基金管理的基础上,细化编制预算,加强风险评估,提高基金使用效益;要强化“两定”机构监管,加强日常考核,明晰违约责任,落实处罚措施,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格局。
做到坚定信念、坚守底线,不断筑牢精神堤坝持续改进作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坚定理想信念。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需要经过一代代共产党人的努力和不懈奋斗。面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需要以崇高理想信念为支撑,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主动扛起医保改革重任,遇事不推诿、遇难不躲避,在困难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赞誉和诱惑考验,勇敢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加强自我修炼。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加强廉洁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对腐蚀的警觉,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严于律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生活上的正派人。不断改进作风。“四风”问题在医保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惯性、惰性思维已成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解决“四风”问题,必须不断改变惯性、治理惰性,切实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方法,着力提升善于克服惯性惰性思维的能力;要用新观念谋划工作,新思维看待事物,新理论指导实践;要破除身子发懒、精神松懈的消极思想,树立敢为人先、有所作为的积极观念,注重从事关党和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和事关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深化医保改革,进一步谋划工作思路、优化政策体系、强化工作措施、解决具体问题,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医保系统落地落实。
(作者为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